关于优化涉外营业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

3月16日,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印发《关于优化涉外营业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》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,推动演出市场加快恢复,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工作要求,经研究决定,自2023年3月20日起,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恢复对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。

通知要求,各地要继续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核把关,督促演出举办单位执行“乙类乙管”后的疫情防控措施,持续推动演出市场繁荣发展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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